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29号)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我市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措施的通告
(第29号)
当前国际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复杂,国内多个省市发生本土疫情,我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任务艰巨。根据疫情形势,现就强化我市疫情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来(返)穗人员健康管理
对从省外来(返)穗人员实施核酸检测3天2检(至少间隔24小时)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前3天原则上“两点(居住点和工作点)一线”,不乘坐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不聚集、不聚餐。
对近14天内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11天自我健康监测,前3天非必要不外出,不返岗返校,在第1、3、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对有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副省级城市和地级市的区、县级市,直辖市的街道)旅居史、有中风险地区(或经评估需参照中风险地区管理的)及所在乡、镇、街道(直辖市的社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居家隔离14天”(时间从离开所在地级市、盟、州、直辖市的区开始计算,下同),在第1、3、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对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实施“集中隔离14天”,在第1、3、7、10、14天开展核酸检测。
有上述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抵穗后12小时内主动向社区(村)、单位、酒店宾馆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应健康管理。在穗核酸检测尚未获得结果之前,建议居家不外出,避免不必要的人群聚集。
二、进一步加强重点场所防控
全市批发市场、肉菜市场、商场、超市、学校(大中专院校、中职学校)、校外培训机构、课后托管机构、景区、博物馆、餐厅酒楼、宾馆、政务服务大厅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网吧、娱乐场所(KTV、歌舞团、游艺厅)、电影院、剧院、图书馆、棋牌室、密室逃脱、足浴店、按摩院、洗浴中心、室内景点等密闭半密闭场所,在入口处安排专人负责测温、查验健康码,严格实施扫通行码入场,并提醒正确佩戴口罩。
其他措施按照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28号通告执行。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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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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